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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了宝坻区第42例和第43例新发冠状肺炎。
宝坻病例42例,天津病例111例,患者王某,女,54岁,住重庄镇西马各庄村。
1月22日15: 00,我去了区百货大楼、达夫购物中心(区百货大楼斜对面)、永济叶巍金曼购物中心,17: 30回家。1月23日至24日在家休息;1月25日18时出现咳嗽症状。咳嗽在1月26日加剧。自己服药后,他在家休息,14: 30出现发烧症状时,他去了村里的诊所。从1月27日到1月29日,他每天都去村里的诊所,并在1月29日出现腹泻。1月30日在家休息;1月31日,8点,他去了区茂庄医院,9点钟回家。2月1日在家休息;2月2日上午,我在家休息,13点钟去区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和隔离治疗。2月3日、5日、7日、8日和10日,检测结果为阴性。
2月12日再次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111例确诊病例。
宝坻43例,天津市112例,患者王某,女,42岁,住在宝平街道体香轩区,红蜻蜓化妆品店的经营者在大中庄镇。
我区第7例确诊病例于1月24日15: 00到达商店,16: 00离开。从1月25日到2月3日,我报告说我在家休息。2月4日8: 00出现腰痛和腹痛症状,患者自行服药在家休息。2月5日20: 00,出现咳嗽、疲劳和肌肉酸痛的症状。自己吃药后,在家休息。2月6日8点出现发热症状,10点20分去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6日、8日和10日的3项测试结果均为阴性。2月12日,再次进行了检测,结果呈阳性。市专家组在我市确认了第112例病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迫切需要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其他接触者。要求相关人员采取以下预防和控制措施:
1.那些与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在看到本通知后不得再与任何人联系。他们应致电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地区防控中心登记备案,并听取专业人员的安排。
2.1月19日至1月25日参观区百货大楼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他们应该呆在家里,被隔离14天,从他们到达区百货大楼的第二天开始。隔离期结束后,我们仍应加强防护意识,在家戴口罩,与他人保持足够的距离。
3、与确诊患者在同一地点有交集的人员,也要在家隔离14天,隔离日期从交集日期的次日算起。
4.在家庭隔离期间,如有发热、疲劳、干咳等症状,请立即致电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听从专业人员的安排,等候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的专用车辆入住。严禁未经许可参观其他医疗机构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宝坻区疾控中心电话:2924186429241062
宝坻区防控指挥部电话:59211085 5921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