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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启动危险废物综合调查处理专项行动 有奖报道最高奖励为20万元。
日前,市污染防治指挥部发布了《天津市危险废物综合调查整治专项行动计划》,将于5月30日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企业调查,从源头上对危险废物环境进行监管。此次专项行动将针对所有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除外)产生、运输和运营单位,实施组织调查、现场检查和分类处理三项整治任务,有效提高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消除危险废物的潜在环境风险,坚决遏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据了解,特种作业组织调查包括五个关键内容。查看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是否产生危险废物,识别和识别未知属性的固体废物,督促和指导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签署《危险废物管理承诺书》。二是看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程序,从源头上有效控制风险。3.查看危险废物产生和管理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如非法储存、随意倾倒、未经授权填埋危险废物,以及是否有任何企业非法使用、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重点调查辖区内的河岸、滩涂、池塘等区域是否存在非法存放、倾倒和掩埋危险废物的场所。4.检查生产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实际种类和数量是否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相符,是否履行了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程序,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是否有错误、评价中有遗漏、错误定性为逃避监督的副产品,是否如实申报,是否移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5.检查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设施、储存设施和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如发生停产、停产、关闭或解散等情况。
特种作业现场检查有六个关键内容,主要包括识别产生和储存的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处置目的地;对于危险废物管理单位,确定收集、储存、利用和处置的危险废物的类型和数量,以及新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处置目的地;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和处置方法是否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致;对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核实运输单位、车辆和人员的资质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道路、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检查危险废物是否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储藏室、专柜等专用存放场所,存放场所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检查废弃剧毒化学品储存企业是否按照剧毒化学品管理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在这次特别行动检查中,将通过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布一些合法和合规的危险废物相关企业,以促进恢复工作和生产。对检查中发现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的企业,要限期进行一批整改;对于因危险废物管理不善而可能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一些企业将受到严厉处罚。涉嫌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为了加强社会监督,特别行动依靠现有的奖励举报制度,最高奖励为20万元,鼓励和引导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的员工举报重大环境风险和违法行为。(记者曲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