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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记者从北辰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杨某某、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

经审理发现,2010年至2018年11月期间,傅、苏(均为单独处理)以天津市农民工自发形成的劳动力市场为名,在杨家嘴村广荣路与外环北路支路交叉口附近,大桥附近,以暴力、威胁、骚扰等手段,先后安排家庭雇佣被告丁、杨、张。在不为农民工提供劳动服务的情况下,这些地区的424名农民工被迫申领劳动证并缴纳管理费,共计15.40615万元,形成了以付某某、苏某某为头目、丁某某、杨某某、张等为成员的犯罪集团。法院认定,被告丁某某于2015年5月至2018年11月受雇于傅某某和苏某某在劳务市场工作。被告杨谋谋于2015年受雇于傅谋谋和苏谋谋,在劳动力市场工作。被告张某于2018年5月至2018年11月受雇于傅某、苏某在劳务市场工作。三名被告分别负责维护市场秩序,检查工人的劳动证件,强迫工人支付劳动证件,并帮助向工人分别勒索60多万元、15多万元和9多万元,非法获利6万元、8000元和9000元。北辰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七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杨某因敲诈勒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张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打黑除恶]强制424名农民工办理劳务工证和缴纳管理费

第二起案件的公开宣判,以规范“市场”管理、整治市容为由,严厉打击了敲诈勒索罪的嚣张气焰。它有效地将严惩恶势力犯罪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为优化法治商业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北辰区人民法院将司法职能的延伸与行业混乱的管理相结合,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社会治理短板等问题,积极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资料来源:市扫黄办记者:高垲通讯员:许婷婷原题:“北辰法院依法判处424名农民工办理劳动证件和缴纳管理费两起涉恶案件”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打黑除恶]强制424名农民工办理劳务工证和缴纳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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