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自2月3日起,我市开始实施“防控期间发热咳嗽患者购买相关药品登记报告制度”(以下简称“该制度”),旨在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的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功能,及时发现和阻断传染源,遏制疫情蔓延。
据了解,2月2日下午,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由市卫生安全委员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的专家和企业代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天津市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制度》。2月3日下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员会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和培训防控期间发热咳嗽患者购买相关药品的登记报告。要求专人负责全面调查和准确的接触和安排,掌握药品的购销情况,落实日常报告制度,确保防控数据和信息的完整性,有效确保“多购多管”
据报道,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药品监管和药品零售网络布局的管理经验与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在疫情研究中的前哨作用相结合。借鉴了重庆、浙江两省在疫情防控期间所采取的措施,综合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本市药品零售企业建立发热咳嗽药品注册申报制度,对购买者实行实名制登记,建立日常申报制度,为疫情防控提供依据。
标题:天津流行期间药品采购实名制登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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