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四层及以上现有房屋增加电梯,并经验收取得使用登记证的,区政府将给予20万元/单元的建设补贴(市政府和区政府各承担10万元);对于中心城区以外四层及以上已安装电梯并通过验收取得使用登记证的现有住宅建筑,区政府将给予总额不超过20万元/套的建设补贴。
现有住宅建筑安装电梯所需的建设资金、运行、使用、维护和管理资金主要由申请人承担。
在既有居住建筑中安装电梯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居住用途空。在满足消防安全条件和保证各种功能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电梯安装量不计入建筑间距。新增加的电梯安装建筑面积不包括在容积率内,不做进一步的测绘,不做家庭面积,不做房地产登记。
标题:天津电梯安装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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