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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虑到上游天然气价格上涨和城市燃气管网配气价格下降,2019-2020年冬季采暖期(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水平应适当提高。具体来说:

一般工业、商业和其他气体的价格是每立方米3.17元。

医疗机构用气价格为每立方米2.89元。

集中供热燃气的价格是每立方米2.88元。

二是2020年4月1日,上游非居民天然气提价上浮后,一般工商及其他气体(包括医疗机构用气)销售价格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立方米下降0.11元,降价标准为每立方米2.52元。集中供热燃气价格恢复到每立方米2.23元。

三、燃气企业可以在不超过上述销售价格的基础上自主制定具体价格。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批发价格的具体水平、支付方式、收费期限等事宜,继续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四、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做好供需衔接,确保天然气稳定供应和市场平稳运行;做好燃气供热企业财政补贴的相关工作,确保供热正常稳定;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主动做好价格结算和燃气销售工作。

五、滨海新区、武清区、静海区、宁河区、宝坻区、冀州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可结合本地实际,也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非居民管道燃气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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