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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调出所后,以毒养黑,以暴力肆虐,洪湖“黑老板”被判死缓
以陈军为首的集团长期在洪湖市中心城区及其周边从事贩毒交易,到案发前企图非法获利300余万元,被组织成员用于日常吸食毒品和购买犯罪工具。 另外,为了报复、压迫竞争对手、扩大不正当影响,该集团还实施了故意伤害、牺牲等犯罪。
“咚”“咚”……噼里啪啦,随之而来的鞭炮声在湖北省洪湖市看守所门口突然响起,一群社会闲散人员在这里刑满释放“哥哥”陈军,再次宣布出狱。 之后,很多人聚餐时,陈军说:“在洪湖新堤街重新洗牌! ”。 这种荒诞的场面曾经发生过。
陈军,多年混在洪湖的无业人士,让当地人避开了可怕的涉毒“黑老大”。 从1995年到1995年,因流氓罪、盗窃罪、牺牲案罪多次被判处有期徒刑。
近日,经湖北省荆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以陈军为首的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贩毒等罪名被一审判决,被告陈军依法判处死刑,缓刑2年,被告人刘某无期徒刑,其余14人分别为24人。 迄今为止,洪湖市中心城区及其周边长期活跃的毒品交易、黑社会性质组织集团已彻底消失。
长期有组织地用毒药养黑,用暴力手段扩大“市场”
年7月27日,出狱后的陈军不悔改,迅速网罗刘某、朱某、肖某、张某、甘某等吸毒人员,经常一起吸毒、寻衅滋事、故意破坏财产等犯罪活动。 其中,成为多年前怀恨在心的周某和陈军报复的对象,陈军让部下通过gps了解周某的下落,择机动手。
年6月深夜,身着黑色t恤、戴着“狗打洞”帽子、拿菜刀、长棍的歹徒们驾车来到洪湖市府场町的街道,重伤周先生后扬长而去。 随后,周某的儿子发现父亲受伤,立即报警。
事发后,洪湖市公安局立即展开侦查,逐步锁定犯罪嫌疑人,并发现该集团犯罪分子驻扎在洪湖市城区某酒店,有组织地大量贩毒,“生意兴隆”。 据调查,该集团分工确定,组织严密,陈军负责策划、组织和出资,刘某、朱某两人负责经营、协调和管理,购买贩毒手机进行“业务联系”,其余人员每天“散客”3人
而且,该组织长期以暴力手段威胁,多次利用管制刀片、枪支等凶器打压“同行”而闻名,扩大贩毒规模占据“市场”份额,组织成员在组织内部谋取私利、报告假账。
随着案件的发展,公安机关认识到该案案情重大、繁多,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尽早介入侦查。 洪湖市检察院立即派出业务骨干尽早介入,分析所有案件是否涉及黑涉恶、毒品犯罪事实是否被调查、涉案人员是否有部分受贿罪合并、证据收集是否存在程序缺陷等问题。 并对发现的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及时发布《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进一步提高侦查工作的实效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2019年1月18日,洪湖市公安局要求批准逮捕,洪湖市检察院分别以贩毒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枪罪批准陈军等12人。 同年3月18日,该案被移送洪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依法严格检查,及时排除勾结危险
由于案件重大庞杂,案件罪名、人数多,案件吸毒数量多,2019年4月29日,洪湖市检察院依法向荆州市检察院提出审查起诉。
受理此案后,荆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组建专项文书组,严格掌握证据关、事实关、法律适用关,继续奋斗在案件第一线,并及时向湖北省检察院、荆州市委政法委、省特派团领导小组报告,以求重视和支持。
据审查,截至2009年12月,该组织共销售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果”)约3784.53克,销售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约1238.38克,谋取非法利润300万元,组织 并且,为了报复他人、压迫竞争对手、扩大非法影响,实施1起故意伤害犯罪,1人重伤、3起受害者,1人轻伤、1人轻伤、非法携带枪支参与犯罪,在洪湖城区毒品“零售市场”基本形成垄断,
在此期间,案件检察官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为中心,以全面系统地收集、整理、完整、加强证据的毒品官员之间的微信转账记录和资金审计为切入点,固定贩毒的时间、地位和作用,“业务手机”的通话记录、证人证言。 通过被告人和该案其他被告人的口供相互印证,形成完善的证据链,依法认定该组织销售毒品的经营模式、该组织和个人具体销售毒品的数量。 围绕追查追诉漏罪犯,以全面精确打击犯罪问题为目标,追捕4人,陈军等人涉嫌追诉故意破坏财产、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漏罪3起。 另外,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向相关部门移送5条线索,各提交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另外,在洪湖市看守所的指控中,案件检察官发现部分犯罪嫌疑人思想波动,原罪口供有变化,经与驻地检察官信息表达、了解,该案部分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内担任卫生员等工作人员,有较自由活动的便利, 经过调整,洪湖市公安局迅速将此案嫌疑人分散异地拘留,为固定案件的有力证据消除了隐患。
2019年8月12日,陈军等16人因涉嫌组织、指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贩毒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财产破坏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及民事诉讼赔偿案在洪湖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
16人全部认罪并认罪,审判仅一天就结束了审理
审前,荆州市检察院公诉小组仔细编制了详细的出庭预案和答辩提纲,对证据进行了分类、概括、总结,编制了400多页的ppt作成了系统直观的同步示证。
并且,为了从广泛的制度全面适用定罪,耐心解释检察官的充分解释、法律政策、准确的量刑,12名嫌疑人自愿定罪并签署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 在开庭之前,检察官积极向看守所要求时间,耐心认罪并接受处罚。 最终,包括“黑老板”陈军在内的其他4名嫌疑人也自愿认罪,检察机关据此向荆州市中级法院提出了明确的行刑建议。
审判结束后,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检察机关明确指控犯罪事实,证据确凿,充分。 该案原本预计需要3日至4日,但由于16名被告全部被法庭定罪,实际上一天内全部审理完毕,超出了我们的期待,审判效果非常好。”
今年8月27日,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了检察机关指控的所有违法犯罪事实和定罪情节,采用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 除对每16人判处平均有期徒刑以上外,对该组织骨干成员并处没收个人所有财产,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处以不同罚款,进行金钱断血,彻底破坏黑势力经济基础,并依法没收案件查明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各被告人的犯罪工具 一审判决后,该案的16名被告人均没有上诉。
资料来源:检察日报作者:蒋长顺彭威张丽
责任:刘德宾sn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