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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据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消息,年9月24日上午9时,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等18人涉嫌严重责任事故罪的案件。 该事件是“223”系列中社会关注度最高的事件。 受害者、被告人家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等100多人旁听了审判。

“内蒙古银漫矿业事故致22死28伤 18人涉重大责任事故罪受审”

2019年2月23日8时20分左右,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企业在使用超员载重违章车辆运输工人时发生井下车辆伤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2人死亡,28人受伤。

公诉机关负责接待被告人等18人担任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在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实施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安监总计划字[ 2000 ] 《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禁止采用金属非金属矿山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管-[]1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未监督制止长时间违规车辆作为通勤车的安全生产风险,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内蒙古银漫矿业事故致22死28伤 18人涉重大责任事故罪受审”

审判中,辩论双方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讨论。 本案案件多而杂,涉及的人多,审判结束后有选择地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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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银漫矿业事故造成22人死亡28人受伤63人被追究责任

2019年2月23日,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企业发生井下车辆伤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2人死亡,28人受伤。 10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发布《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企业“223”井下车辆伤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事故中涉及的63人被追究责任。

“内蒙古银漫矿业事故致22死28伤 18人涉重大责任事故罪受审”


内蒙古西乌旗银漫矿业企业,矿区后侧主斜坡道入口。 新京报记者王飞摄影

是重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新京报报道,2月23日8时20分左右,内蒙古锡林郭尔盟一矿发生井下车辆事故,事故造成22人死亡,28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2月24日,官方应对事故负责人目前有10人被刑事拘留,1人正在取保候审。 2月25日,应急管理部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宣布,相关公司银扩矿业企业存在诸多违法违规行为。

“内蒙古银漫矿业事故致22死28伤 18人涉重大责任事故罪受审”

2月24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基础司司长裴文田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表示,从设备角度看,银漫矿业企业非法购买了市场上人员运输的车辆,但车辆未取得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志,未经有关部门检查,擅自采用。 车辆的核装载必须在30人以下,但银漫矿业企业在现场实际装载了50人。

“内蒙古银漫矿业事故致22死28伤 18人涉重大责任事故罪受审”

裴文田表示,除此之外,公司还擅自违反安全设施设计规定,将措施坡道适用于人员运输录用。 在管理上,该公司也有严重的绷带管行为,将安全责任转嫁给承包商。 在审计中,还发现员工严重违反了该公司停产的恢复要求。 1月15日停产,但从2月13日起擅自重新启动,大量人员进入水井,发生了这次重大人身事故。

“内蒙古银漫矿业事故致22死28伤 18人涉重大责任事故罪受审”

今天,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的《报告》显示,经调查,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企业“223”井下车辆伤害事故被认定为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件隧道的入口。 新京报记者王飞摄影

事故车辆是报废的车

《报告》指出,肇事车辆为黑龙江省森林警察总队大兴安岭支队报废车辆,哈尔滨市天华报废汽车回收有限企业二分企业经理周军以企业名义回收,但未按规定报废解决。

该车在多家中间人多次转售后,外包工程承包公司温州建设集团矿山工程有限企业西乌珠穆沁旗分企业(以下简称“温建西乌分企业”)负责人张冬伟于年11月25日以59000元的价格向何福洲(河北人、无业)购买。

车辆购买后,张冬伟安排维修人员对车辆内部进行改造,并于年1月开始采用。

据调查,事故车辆从去年12月22日至2019年1月15日,相继维修和更换了各类设备和零部件219件。 其中,更换了主要设备零部件的发动机3台、传动轴3根、柴油机泵1台、气泵2台、制动分泵1台、快速阀3个。

2月23日8时14分左右,事故车辆行驶至措施斜坡井口并停车,等待入口电子门打开。 17秒后,事故车辆进入措施斜坡道,行驶中车辆失控,与措施斜坡道左右侧多次摩擦后,正面碰撞巷道第19个避让通道的侧壁,发生事故。 调查显示,碰撞瞬间速度约为66公里/小时,该车核载30人,实际载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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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负责人延迟报告

据报道,2月23日8时20分左右,银漫企业安环处6大系统值班人员王志接到事故车辆乘务员李彦龙(井下运输铲司机,28名伤者之一)的内线电话求助,告知井下运输工人车辆发生了事故。 接到报纸后,王志立即通过电话报告了银漫企业副总经理王占军、温建西乌分企业副总经理徐国涛。 王占军电话通知接收邾清。 9点52分左右,接到邾清电话通知刘晓明。 10时30分左右,刘晓明电话向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前局长司全成报告,电话不通,即电话向该局前党组成员包凤山报告。 13时05分左右,银漫企业通过电子邮件向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报告了事故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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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时28分左右,西乌珠穆沁旗原常务副旗长高晓波接到司全成的报告。 11时40分左右,西乌珠穆沁旗旗长朝鲁接到报告。 11时55分左右,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局长王彦接到报告。 接到报告后,王彦立即向常务副联合长赵德永报告。 然后,联合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向全治区应急管理厅进行了电话报告。 13时28分左右,旗帜应急管理局通过传真和邮箱向联合应急管理局报告了事故。 13时40分左右,联合应急管理局向锡林郭勒盟委员会、行局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发出传真报告。

“内蒙古银漫矿业事故致22死28伤 18人涉重大责任事故罪受审”

事故发生后,温建西乌分企业、银漫企业均未在法定时限内向属地政府及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属延误事故。

60人被迫关闭温建西乌分企业

据《报告》报道,温建西乌分企业实际控制人接邾清、温建西乌分企业负责人张冬伟等22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有些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检察机关逮捕。 银漫企业副社长高圣成、兴业矿业企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吉兴业等14人给予行政处罚。

“内蒙古银漫矿业事故致22死28伤 18人涉重大责任事故罪受审”

原中共党员、西乌珠穆沁旗委员会原常务委员、原副旗长高晓波、原中共党员、西乌珠穆沁旗应急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原局长司全成等5人已经接受纪委监察委员会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给予了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副书记、盟长霍照良、锡林郭勒盟委员会委员、常务副盟长赵德永等9名党纪政务处分。 给予了苹果联盟委员会书记罗虎等10人组织解决。

“内蒙古银漫矿业事故致22死28伤 18人涉重大责任事故罪受审”

根据相关法规,温建西乌分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西乌珠穆沁旗政府依法关闭。

温建矿山企业除依法承担相应赔偿等责任外,还罚款499万元,并提请浙江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建设公司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应急管理部将温建矿山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

银漫企业罚款499万元,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纳入“黑名单”管理。

兴业矿业企业罚款300万元。

年9月,西乌珠穆沁旗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政府采购服务的形式,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内蒙古安邦安全科技有限企业对银漫企业等12家公司进行安全检查。 安邦企业对安全检查评估中存在的问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人民币罚款。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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