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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统一财政电子票据样式出台工作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等7种旧版本财政票据,并推出新版“天津市财政票据(电子版)”。新版财务电子票据样式投入使用后,其适用范围和其他管理要求不会因票据样式而改变,可以作为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付款成功后,付款单位和个人可向现场工作人员索要付款标识码(20位数字),登录天津市金融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s://60 . 29 . 204 . 108:14434/bill check/),在“付款标识码检查”页面获取基于付款标识码(20位数字)的新版金融票据。
获取过程
访问天津市财政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