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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曹雪)日前,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国家版权局对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申报的“案管赃证物综合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予以确权登记并颁发证书,成为全市检察系统首个获得著作权登记认证的计算机相关软件。
“案管赃证物综合管理系统”是区检察院针对案管赃证物管理工作中面临的手工台账登记繁琐、调用借阅查找困难、清点检查工作量大等问题研发并于今年7月投入使用的。通过数码拍照、蓝牙传输存储和生成条形码,为每件入库赃证物建立“身份档案”,详细记录赃证物特征、入库时间、存储库位和所属案件情况。在库状态管理中,应用可视化技术,无需打开智能柜,只要拿起扫描器扫描二维码,即可迅速定位赃证物位置,浏览赃证物特征、数量、图片等信息。在赃证物的查询过程中,轻点鼠标即可查询移送单位、接收时间和承办人等相关情况。赃证物借调和送还时,可根据申请人的请求,通过“二维码”扫描,迅速找到赃证物所处位置,并由系统记录申请人、申请原因、用途以及借用或归还时间等事项。系统投入使用以来,已受理和流转赃证物285项,无一项出现差错,大大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近年来,区检察院不断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先后成功研发“案件管理登记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律师电子阅卷系统”和“检委会阅卷系统”等软件,进一步提升司法管理效能、规范司法行为、创新司法便民举措、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取得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