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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迫切需要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其他接触者。要求相关人员采取以下预防和控制措施:
1.那些与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在看到本通知后,不得外出走动。首先要打电话到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登记备案,接受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指导防控工作。
2.如果您在家庭隔离期间出现发热、疲劳、干咳等症状,请立即致电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听从专业人员的安排,等待专车送往指定医院的发热门诊。严禁未经许可参观其他医疗机构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河东区疾控中心电话:022-60418721
地区防控总部电话:022-243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