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下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认了我区第44例新诊断肺炎病例。
患者孙谋,男,64岁,住在林亭口镇林亭口3村。
1月25日,我与我区第34、40例确诊病例进行了长期接触。
从1月26日到2月9日,我报告说我在家休息或在村里活动过。
2月10日9点,房子被隔离了。
2月11日12: 30,她出现发烧症状,13: 00前往区人民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经医院专家会诊,患者被诊断为新诊断肺炎疑似病例,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117例确诊病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迫切需要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其他接触者。要求相关人员采取以下预防和控制措施:
1.那些与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在看到本通知后不得再与任何人联系。他们应致电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地区防控中心登记备案,并听取专业人员的安排。
2.1月19日至1月25日参观区百货大楼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他们应该呆在家里,被隔离14天,从他们到达区百货大楼的第二天开始。隔离期结束后,仍需加强防护意识,在家戴口罩,与他人保持足够的距离。
3、与确诊患者在同一地点有交集的人员,也要在家隔离14天,隔离日期从交集日期的次日算起。
4.在家庭隔离期间,如有发热、疲劳、干咳等症状,请立即致电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听从专业人员的安排,等候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的专用车辆入住。严禁未经许可参观其他医疗机构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宝坻区疾控中心电话:2924 1864 2924 062
地区防控总部电话:59211085 59211086
标题:宝坻(天津117号)44例确诊病例活动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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