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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天津政务网发布了《预防和控制新皇冠肺炎疫情中保护和关爱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包括改善医务人员工作和休息条件、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落实医务人员待遇、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给予职业发展奖励、关心儿童就学、加强人文关怀、创造更安全的执业环境、发扬专业精神等9个方面的18项措施,做好先进表彰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发肺炎疫情防控人员的保护和护理工作,为我市和湖北省一线医务人员制定以下措施:
首先,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和休息条件
1.设施和设备的翻新
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设施和设备建设,使治疗病人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满足传染病诊断、治疗和预防的要求。要着力改革医生办公室、值班室和休息室,营造有利于医务人员工作的良好环境。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确保医务人员有充足的睡眠和食物,并保证基本必需品的供应。
第二,维护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
2.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根据防疫控制的实际情况,科学计算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合理配置医务人员,既满足了医疗服务的需要,又保证了医务人员的休息时间。对于一线医务人员,防控任务完成后,单位将通过休息、轮换、补休等方式安排强制休息。
3.加强健康保护
尽一切可能完成防护材料和防护装备,将防护装备配置到临床一线倾斜。组织一线医务人员健康检查,及时隔离医务人员感染,尽可能减少医务人员之间、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交叉感染。
4.做好心理咨询工作
开展医务人员心理健康评估,加强心理援助措施,有针对性的干预和心理咨询,减轻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
5.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在执行防疫任务期间,医疗保险部门按照住院标准报销医疗费用,其余个人负担由财政部门全额补助。卫生部门收取人员和费用后,医疗保险基金将暂时全额支付。防疫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和医疗保险部门将分别结算。以赴湖北省医疗队人员直接办理异地就医相关手续,实现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网上结算;对于不能网上结算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部门应及时受理并优先结算,报销资金应分配到用人单位或其社会保障卡财务账户。
三、实施医务人员治疗
6.给予临时工作补贴
对直接接触待调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体检测等相关人员,按每人每天300元给予补贴;参加防疫控制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按每人每天200元给予补贴。临时工作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市、区卫生部门会同同级人民团体和财政部门,每月对补助资金需求进行统计审查,并报国家卫生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财务部门应提前支付预付款,并及时发放。
7.增加总绩效工资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区人民团体和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卫生部门,对防控任务重、风险高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额,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的基数。经批准的一次性绩效工资可参照临时工作补贴的标准和范围确定。所需资金通过现有渠道安排,不足部分视情况由同级财政支持。核电增加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额不受本市公共机构收入控制线和收入增长率的限制,采用定向分配。
8.为工伤保险开辟绿色通道
一线医务人员感染新皇冠肺炎,在申报之日、受理之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申报材料补缺之日,其医疗待遇不限于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新的皇冠肺炎诊疗计划覆盖的药品、诊疗项目和住院服务设施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工伤登记、伤残和死亡抚恤金核定等相关业务应通过电话、微信和公共邮箱上报,并在3天内审核分配。
四、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
9.支付卫生和防疫津贴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国办发〔2015〕1号),将一线医务人员纳入补贴范围,并按照国家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五、给予职业发展奖励
10.实施职称评定倾斜
对于一线医务人员,用人单位可优先进行职称评定。申报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总结、病历报告、科研成果等替代论文中,相关经历视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和1年基层工作经历。为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开辟绿色通道。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用人单位可直接申请评定高级、副高级职称(代表考试评定的系列职称除外),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本单位的岗位数量不限于获得优秀以上奖励的人员。
11.添加特殊职位
对具有较高水平(等级)职称(岗位)和相关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可增加拟聘用的特殊岗位数量,并兑现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12.人才推荐项目的优先权
在推荐和选拔100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候选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在天津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13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候选人、海河医学学者、天津金门医学人才、青年医学人才等国家级和市级人才工程候选人时,优先考虑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一线抗疫医务人员。2020年,天津市“项目+团队”将重点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和高级培训班等项目,对从事防疫和重大公共卫生研究的人员和项目团队给予优惠待遇。
13.招聘政策倾斜的实施
非职业防疫一线医务人员表现突出的,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由用人单位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10、11、12和13项政策可以就近享受。
六、带孩子上学
14 .给予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政策
各级各类学校的入学和保健政策。对于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幼儿园可根据家长意愿接纳,并坚持就近方便的原则。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将优先考虑公立幼儿园或包容性私立幼儿园。在义务教育阶段,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学生及其父母的意愿在天津注册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参加普通高中入学考试和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有关规定,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高中入学考试,报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中高职衔接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的试点学校和专业、中等职业学校的“三、二段”、中等职业学校的高职专业)。入学免试,主修专业优先。参加春季高考报考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的,按现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有关规定,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在防疫和控制期间,学校安排班主任、辅导员和教师在自愿的基础上提供学业指导和心理咨询;对于参加中考、高考和普通高考的考生,区招生办在填写志愿表格时将提供一对一的咨询服务。这项政策在附近就可以享受到。
七、加强人文关怀
15.开展同情和援助活动
完善一线医务人员台账,开展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慰问活动,为其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及时帮助解决相关困难,尽量不安排双人医务人员同时在一线工作。对于防疫控制期间需要医疗的一线医务人员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单位将安排专人陪同医疗。
16.商业保险
为一线医务人员办理不低于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营造更安全的执业环境
17.依法保障人身安全
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和卫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医务人员安全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国卫韩毅〔2020〕43号)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警力投入,完善问责机制,识别歧视隔离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的行为,及时开展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对在防疫和控制工作中受伤的医务人员,要坚决严肃查处,依法维护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
九、发扬专业精神,做好先进表彰工作
18 .发扬专业精神做好表彰和奖励工作
我们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医务人员职业素养的宣传,深入挖掘在抗击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疗队伍和个人,共同营造尊重医生、保护健康的良好氛围。医务人员在预防和控制新皇冠肺炎疫情中的表现将作为职称评定中医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防治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和集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优先推荐和评定各级各类荣誉。
重要提示
本办法所称一线医务人员的范围包括市支持的湖北省医疗队人员、接收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定点医院隔离病房医务人员、直接参与确诊和疑似病例急救转运的医务人员、直接参与确诊和疑似病例样本采集、检测和流程调整的医务人员以及发热门诊医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