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明
目前,我区新关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关键阶段。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有效保护广大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请广大群众与区防控指挥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一、外地来津人员,请主动向所在街道镇、村(居)委会或企业报到。所有从湖北返回天津的人将被隔离14天。从其他高风险和中等风险地区返回晋南的人被隔离在家里、工厂或指定的酒店14天。如果从低风险地区返回晋南的人员根据其目前的健康状况、密切接触病例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的风险。并被评定为低风险人员,企业可建立健康档案,体温检测正常,可出差和复工,实行企业-居住地“两点一线”管理。
二、被诊断为疑似新发冠状肺炎病例的人员,在治疗后要回家并集中隔离,请密切联系本人及其家人等人员主动在家呆14天。
三、自2月15日起,因身体不适在药店购买发热、咳嗽、消炎药等人员,请做好自我健康监护工作,如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四、确诊病例患者与密切接触人员,在区医疗拘留中心集中隔离14天,请主动回家隔离14天。
五、海河医院治愈的病人,在区医疗拘留中心集中隔离14天,请主动回家隔离14天。
六、根据市防控指挥部2月12日通知要求,所有居民一旦出现发热,必须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不得在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就医。如果医生的建议明确要求居民在去发热门诊后在家隔离,请主动在家隔离14天。发热居民到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医,医疗机构应向区卫生委员会报告,并安排120辆专用车辆送至发热门诊就医。治疗后,请主动在家隔离他们14天。
对于上述人员,我们要求:住单间,尽量减少与同一居民的接触,共用最低生活设施和最低公共区域,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分餐,做好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在家隔离期间,不允许外出,每天两次按时间点向街道、镇、村(居)民委员会报告体温。居民或同居者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时,必须及时向街道、镇、村(居)民委员会报告,并服从医疗安排。严禁私人医疗。
家庭检疫人员必须提高认识,积极配合街道、镇和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履行公民的社会义务和责任,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如因拒绝配合家庭隔离或隔离措施执行不力造成疫情扩散,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标题:海外归国人员与天津南部的分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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