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7证券简称:天津港公告号。:2020-028

关于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权分配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份分配比率

每股0.09元的现金分红

每股0.2股红利股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记录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日期排除(利息)日期添加无限售条件现金股利支付日期流通股份上市日期

2020/6/18-2020/6/19 2020/6/22 2020/6/19

差异化股息转移:否

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会期和日期

利润分配方案于2020年4月28日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分配计划

1.发行年份:2019年

2.分配的对象:

截至备案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闭市,本公司全体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3.分配计划:

该利润分配基于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2,009,722,944股。现金股利0.09元(含税)分配给全体股东,0.2股分配给全体股东,共计180,875,064.96元分配给全体股东,401,944,588股分配给全体股东,本次分配后的总股本为2,411,667,532股。

三。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记录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日期排除(利息)日期添加无限售条件现金股利支付日期流通股份上市日期

2020/6/18-2020/6/19 2020/6/22 2020/6/19

四.实施分配的措施

1.实施措施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通过资本结算系统委托给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分配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备案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分红当日到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由中国证券结算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在办理指定交易后进行分配。

天津港2019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二)红股派发或转换为增持股份的,中国证券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应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结束后,按照注册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直接登记注册股东所持股份。

2.自分布对象

本公司控股股东创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41,815,013股)对应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分配。

3.扣税声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利和奖金实行歧视性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利和奖金实行歧视性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 公司支付现金股利时暂不代扣所得税,应纳税额按股份实际转让时的持股期限计算,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为每股0.09元。 持有期(即个人从公开发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份之日起至股份转让交割前一日止)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的,股息、红利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如果持有期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实际税负为10%;如果持有期超过1年,股息收入将暂时免交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份时,中国证券登记上海分行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证券公司和其他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本账户中扣收,并划入中国证券登记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上海分公司在次月的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转交给本公司。公司应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报告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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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持有本公司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缴纳股息、红利和利息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统一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税后现金股利为0.061元。相关股东如认为其已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可在按规定获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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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香港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沪港通”)的a股,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交所”)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以下简称“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账户,以人民币分配现金股利。按照《关于沪港通试点相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所得税按10%代扣代缴。税后每股实际现金股利为0.0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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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的公司股东(包括机构投资者),其股息和红利所得税应自行缴纳,实际支付的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0.09元。

(5)对于上述类别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由纳税人自行缴纳的所得税。实际支付的税前现金股利为每股0.09元。

V.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单位

此更改之前和之后的更改次数

发送股份

一、流通股(非流通股)有限出售条件0 0

二。无限有条件股份(流通股)2,009,722,944,401,944,588 2,411,667,532

1.单位:2,009,722,944,401,944,588 2,411,667,532

3.股份总数为2,009,722,944,401,944,588股2,411,667,532股

六、稀释每股收益表

转让方案实施后,按2411667532股新股稀释计算的2019年每股收益为0.25元。

七.相关咨询措施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金港路99号

邮政编码:300461

邮箱:tianjinport@tianjin-port.com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2-25706615

特此宣布。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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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天津港2019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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