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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政府和各责任单位:
预计12月28日至30日我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环境空空气质量指数范围为240-380,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4]53号)规定的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条件。
现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请各区县政府和各责任单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启动三级应急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为了防止道路结冰,这次采取的强制性措施是取消“隔天洗一次路”;建议措施中,“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按照《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201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