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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游客不道德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将于今日生效。扰乱公共交通秩序,如火车和飞机,破坏公共卫生,违反当地习俗,破坏文物将被“封锁”。不良信息保存一到两年会影响游客的再旅行,甚至影响他们的出境。对游客有什么影响?
专家说震惊比惩罚更重要。导游说劝说更有说服力。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律系系主任、副教授沈海恩参加了征求意见稿的过程。昨天,国家旅游局发布《办法》后,沈海恩认为,关于游客文明书写的建议和约定很多,从措施的刚性来看,《办法》的实施明显改善。
“积极的作用是阻止游客的极端行为。比如,申报个人信用等机构会给游客的银行贷款、出入境造成困难。这对游客来说仍然是一个很大的威慑。沈海恩表示,这些轻微的不文明行为不能被《办法》所约束,需要通过提高国民旅游质量等多种方式加以改善。
"我会更有信心告诉游客将来要注意什么。"关于《办法》的颁布对旅行社的影响,益友天下国际旅行社(北京)有限公司高级旅游顾问周军回忆了他曾指导过的出境游团队,导游会提醒他当地非常忌讳的行为。“但我们只能做宣传和说服,没有更好的方式告诉游客。”周军说,根据《办法》的规定,游客的不良行为也可能影响他们出境。他甚至更有信心说服游客。
沈海恩表示,从《办法》对不文明行为的界定来看,违法行为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只能记录在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中。他指出,从现在起,一些游客经常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并不严重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不能在《办法》中商定。目前,它的引导和威慑作用仍然大于惩罚。
如何补救“惩罚”?
参观者将被通知签名,并可以提交反对申请。
记者在《办法》附件中看到,《游客不道德行为记录信息报送表》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信息保存期限、收件人签名等内容。
据报道,在“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确认游客的不良信息记录需要有关方面的批准和签字。有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旅游者可以向作出记录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异议。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提交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予以纠正。
为防止相关信息的非法使用,《办法》提出,国家工作人员故意提供错误信息或者伪造、毁损、非法使用“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的,对相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地将如何实施?
福建和上海已经采取了行动。专家说需要许多部门的合作。
在国家旅游局的《办法》出台之前,福建、上海、江苏等地都采取了一些措施。据媒体报道,去年7月,福建省旅游局与各部门联合发布相关预案,建议对不文明行为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并根据事件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批评教育、警告、责令整改等惩戒措施。
今年年初,上海市文明办相关官员透露,今年将研究制定《上海市游客文明记录管理办法》,通过联合航班空公司、旅行社、旅游饭店等,形成游客不文明旅游信息通报和问责机制。
北京交通大学旅游系教授王衍用说,如果国家旅游局发布《办法》要落实到位并在提升中国旅游形象方面发挥作用,就需要一个多部门的联盟。
他建议,民航、铁路和移民部门可以通过国务院旅游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旅游部门可以先尝试对旅游业内信息不良的游客进行“处罚”,例如,他们在旅游景点购票时不能享受优惠待遇,例如旅行社不为他们提供出境旅游服务等。下一步是研究相关措施。由旅游部门牵头的信息收集可能无法覆盖自助游客。
沈海恩建议,在实施本办法时,各地可根据自身情况简化程序,并将收集到的信息移交行业协会进行实际操作。收集到的信息也可以更方便地与业界共享,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