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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从本月起提高优抚对象及其他人员的养老金和生活补助标准。昨天,我从市民政局优抚司了解到,我市已经按照通知要求制定了政策,优抚对象获得的补贴金额略高于“国家标准”。调整后,一等战争、公共服务和疾病伤残军人养老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0210元、58310元和56400元。城镇烈士抚恤标准提高到19120元/人,农村烈士抚恤标准提高到14510元/人。农村红军老战士、农村红军老战士和西路军脱离红军老战士的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1750元、41750元和18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