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结合我市疫情,按照公安部有关工作要求,从2020年3月2日起恢复我市交通违法案件处理窗口业务(宝坻区除外)。根据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要求参观者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并配合窗口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
为了减少人员集中和避免交叉感染,车主和司机还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通管理12123”手机应用程序和“天津公安”手机应用程序等在线平台进行登记、裁决、付费和其他自助交通违规行为。
标题:天津疫情期间交通违章窗口恢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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