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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控战争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现就企业申请抵押登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从2020年2月10日起,各房地产登记机构将为企业申请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提供服务。
第二,为了减少工作人员的聚集,申请人应通过电话与各登记机构预约(预约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 00至17: 00),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按登记机构通知的时间办理。
登记机构安排有能力的人员接受咨询服务,并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话等手段指导申请人准备登记材料。
申请人应在检查施工现场前准备好相关登记材料,做好现场检查准备,落实防疫和控制的相关要求。
三、登记人员在查看施工现场时,立即核对并收集登记资料,保留申请人照片和现场照片,并将登记资料带回办理抵押登记,并在24小时内完成。登记机构应当暂停收取抵押登记费并进行统计,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通知补缴。
四、挂号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证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9日
房地产登记机构咨询预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