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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12月18日,我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19日7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当前,受不利气象影响,污染浓度还将持续上升,经预测,本市环境空气质量将符合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条件,将预警等级由Ⅱ级(橙色)调整为Ⅰ级(红色),应急响应措施相应由Ⅱ级调整为Ⅰ级。这是本市首次启动红色应急响应。
从12月23日0时到12月24日6时,本市在已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强化增加以下六项措施:停止全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生产活动;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区县主要道路在Ⅱ级响应措施基础上,不间断进行机扫及保洁作业;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停止所有户外大型活动;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