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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卫生委员会公布了我市首批有能力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名单。三所三级公立医院和四所医学检测实验室可以为公众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医疗机构预防、控制和治疗COVID-19肺炎能力的通知》,不断提高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能力,首批7家医疗机构可在确保正常检测任务、生物安全和医院感染控制的基础上,向社会提供病毒核酸检测和筛查服务。 前7家医疗机构名单为:天津医院(河西区解放南路406号)、第五中心医院(滨海新区塘沽浙江路41号)、第二人民医院(南开区苏堤路7号)、天津华大医学研究院(空港经济zone/ӕ天津院长志信医学研究院(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低碳科技园2号楼5楼)、金隅医学研究院(3号楼b座) 滨海高新区花园工业区海泰华科五路)、天津爱迪康医学研究所(空东丽区香港经济开发区Zone/き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