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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是新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消耗登记和报告的第一天。记者从国家电网天津电力公司了解到,充电消费申请人通过“E-Bao”应用申请使用新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电子消费。 近日,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若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放宽限购限制,优化汽车消费结构,营造汽车消费环境,促进汽车消费。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天津市每一辆新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将获得2000元的充电消耗量 国家电网天津电力公司迅速实施了《办法》中新能源客车的发行要求。6月初,完成了“电易宝”平台“充电消费”板块的注册、激活和充值功能 收费消费可以多次进行,为多个充电桩企业的个人账户充值 收费消费额度只能通过申请人在“e-Bao”平台注册的充电桩服务企业设置的账户充值,不能兑现或转账。充值金额超过充值消费上限2000元后,充值消费将自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