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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估计,每年收取的国家档案保管费至少有几十亿元。然而,各种人员的不公平报酬和不平等权益也导致了对收费的频繁批评。

本周,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和服务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咨询费、认证费和档案转让费。各地要将相关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七个方面:接收和传递档案;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定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存;为符合规定的单位提供文件检查(借阅)和阅读服务;根据记录,出具备案、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有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治审查(检查)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等。

《通知》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档案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任免、职称评定、奖惩、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在归档期间,档案的工资不再调整,不再需要档案管理介绍信(工资)、确认评分表、调整和重新分配程序等材料。

新华社8月11日报道,近年来,全国每年有700多万大学毕业生。除国家机关公务员、部分退役军人、部分残疾人和失业人员外,其余人员每人每年需缴纳数百元保管费。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截至2014年6月底,北京市、区县备案机构共管理了170万份档案,从2013年1月起,备案费从240元降至120元。然而,即使费用下降,每年的申请费仍然超过1亿元。专家估计,在全国200多个地级市中,每个城市每年收费数千万元,而大城市通常收费数亿元,国家每年至少收取数十亿元的档案保管费。

曾经有人声称,从2015年开始取消流动人员档案保管费是不公平的。

有专家表示,在各类档案托管群体中,公务员享受免费,国有企业职工由所在单位支付工资。这意味着收入稳定的人可以享受免费的文件托管服务,而农民工必须为自己的文件向管理机构付费,这让一些人感到不公平。此外,对于一些付费的人来说,他们享受的服务质量也需要提高。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曾经有人声称,从2015年开始取消流动人员档案保管费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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