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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消息,新年的机动车检查将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全面展开。机动车逾期不参加检验,继续在道路上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并处3分罚款。机动车在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机动车驾驶证批注“有效期至2015年某月”的,应当按照有效验讫章批注日期和相应月份申请验讫章,或者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验讫章。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选择自己的机动车检查站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大型公共汽车和校车除外)。

对本市6年内免检的车辆,机动车所有人(代理人)应当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信息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证、机动车完税或免税证明等相关手续,向市车管所、各车管所分支机构、各支队安全监管大厅等地申请检验标志。

为避免月末检查车辆堆积,当月应检查的车辆可在相应时间段内根据车牌号和车尾号办理检查手续。车牌和车尾号码为0至5的车辆可在每月1日至15日内办理检查手续。车牌和车尾号码为6至9的车辆可以在每月16日至月底办理检查手续。

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校车检验期满前1个月内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检验标志。申请的合格检验标志和保险标志应平整粘贴在汽车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无前挡风玻璃的应随车放置。摩托车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应平贴在驾驶员座椅下部的明显位置或随车放置。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从2015年1月1日起,机动车检验将开始。未能在期限内这样做将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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