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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了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一个美丽的天津,市政府已决定从2014年12月31日起,在该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五级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根据国家政策和法规,车用汽油(标准产品)将从第四阶段升级到第五阶段,每吨价格上涨170元。车用柴油(标准)将从第三阶段升级到第五阶段,每吨价格上涨530元。
全市车用油品质量升级后,89号汽油(标准)每升5.75元,92号汽油每升6.20元,95号汽油每升6.55元,分别比升级前的90号汽油(标准)、93号汽油和97号汽油高0.13元、0.14元和0.14元。0号柴油每升5.86元,比升级前高0.46元。上述调整后的价格将于2014年12月31日零时起执行。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所有石油生产和经营企业确保第五阶段标准车用汽油和柴油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并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也将加大市场检查和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