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65字,读完约2分钟
【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通知,禁止使用公务车辆祭扫清明】清明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中央规定和本市有关规定的精神,市纪委、市监察局近日下发通知,禁止使用清明节公务用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欢迎群众监督使用清明节公务用车。(天津发布)通知强调,各级党委要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职责,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私车等不正之风的发生。市有关职能部门应当组织对重点祭祀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对清明节期间公共汽车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重新监督和检查,市纪委要适时组织重点抽查。我们将“零容忍”任何以我们自己的方式发现的问题,并反对风和纪律。我们将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指名道姓,向社会公布。
通知还指出,欢迎群众监督清明节公共车辆的私人使用,并宣布监督和报告电话:022-23304118。举报信箱:天津市纪委投诉室(天津市监察局举报中心),邮编:300060。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要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职责,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对地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私用公共汽车等不正之风的发生。市有关职能部门应当组织对重点祭祀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对清明节期间公共汽车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重新监督和检查,市纪委要适时组织重点抽查。我们将“零容忍”任何以我们自己的方式发现的问题,并反对风和纪律。我们将严肃处理有关当事人,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指名道姓,向社会公布。
通知还指出,欢迎群众监督清明节公共车辆的私人使用,并宣布监督和报告电话:022-23304118。举报信箱:天津市纪委投诉室(天津市监察局举报中心),邮编:30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