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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天津在停车方面会有这些问题。你不能付停车费!5月21日,新的《天津市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将实施。根据《办法》,对公众开放的机动车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的驾驶员,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不佩戴服务牌照、不使用专用发票的,可以拒绝缴纳停车费。
你觉得怎么样?如何确定停车收费标准?
根据《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机动车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在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间应当区别对待,停车收费标准应当按照中心城区停车收费高于边缘城区停车收费、同一区域道路停车收费高于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收费的原则确定。停车费标准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定。
什么是智能停车管理?
根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全市建立了统一的机动车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对停车位进行编号,对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位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并实时公布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位的分布位置、使用状况和停车位数量。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建设区域停车诱导设施,并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向公众开放并收取费用的,除向公众开放的专用停车场外,待建停车诱导系统应与其所在区域的停车诱导设施相连接。
对公众开放的机动车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的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不佩戴服务牌照、不使用专用发票的,停放机动车的驾驶员可以拒绝缴纳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