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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公安和平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对刘谋使用报废联华停车票收取停车费的行为实施行政拘留5天。

7月16日14时30分,刘谋(男,56岁,南开区人),该市和平区一栋楼的物业经理,凭物业公司经营停车管理服务的资质,使用联华停车公司今年7月以来报废的停车罚单,向和平区拉萨路与四平西路交界处的机动车停车场收取停车费。据群众反映,经过几天的调查取证,公安和平分局南营门派出所在取得确凿证据后,依法传唤了刘谋。经审查,刘供认利用报废联华停车罚单骗取停车受害者停车费14元的非法牟利行为。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男子非法向“莲花”停车罚单收取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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