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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于21日发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版,以征求公众意见。修订草案将对未来收费公路建设的资金来源、收费期限、收费公路的转让等事项进行重大修改。

建设资金从哪里来

修订后的法规中最大的变化之一是收费公路建设和维护资金来源的变化。喊了30多年,“贷款修路,收费还贷”将成为历史。

“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和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今后将调整政府发展公益事业的借款渠道,统一发行政府债券,总量控制。不允许通过其他方式借款。”交通部法律司副司长魏东说。

他说,现行规定中规定的地方政府交通管理部门使用贷款或有偿资金修建收费公路的融资方式必须因此进行调整。通过发行专项政府债券,借款和偿债的主体将从交通管理部门转变为地方政府。政府管理的收费公路的收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什么是充电周期

现行法规对收费公路设定了不同的收费期。近年来,第一批高速公路收费项目面临收费集中到期和债务集中偿还的问题。一些地方或经营单位利用不同手段延长收费期限,引发社会纠纷。修订草案如何修改收费期限?

高速公路将不再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魏东说,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一借款和还款,没有规定具体的收费期限。按照以费抵债的原则,以实际还款期限为准。债务清偿后,将收取养护管理费,以解决公路养护费用问题。

特许经营道路的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高速公路的运营期一般不得超过30年。如果投资规模大,回报期长,可同意超过30年。特许经营期满后,将收取维护管理费。

此外,一级收费公路改建成高速公路或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的改扩建工程,可重新确定偿还期或运营期。除高速公路外,所有其他政府收费公路和特许公路在期限届满后必须停止收费,所有剩余政府债务将纳入预算管理。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高速公路不设收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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