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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多万人参加,3000多层高、31万多比特币、917万多以太坊币等其他数字货币……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破门的“plus token”传销网络事件进入审理阶段。

公安部有关人士表示,这是我国公安机关侦破的第一起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犯罪案件。

数字货币邮购到底有什么不同? 集团为什么能在一年多的时间内筹集到500亿元以上的数字货币? 嫌疑人能否通过区块链技术逃避法律制裁? “本观点”的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令人惊讶的是!

数字货币网络传销文件价值超过500亿元人民币

7月3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据盐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梅继军介绍,2019年初,盐城市公安局发现“plus token”平台涉嫌从事网购犯罪,立即设立专案组进行侦查。 2019年6月,在公安部协调组织下,专家组民警分为多个国家和地区,与当地警方合作逮捕了躲在国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国内也逮捕了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揭秘特大互联网传销案:200余万人参加,花钱请老外冒充创始人”

年3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发动集群战,逮捕了涉嫌传销犯罪的82名骨干成员。

根据警方调查,从年5月至2019年6月,“plus token”平台在存续期间迅速发展了200多名会员。 除国内会员外,还有相当数量的海外会员,层级关系最高达3000余层。 一年多的时间里,该平台收到的会员比特币达到31万多个,伊森货币等数字货币达到917万多个。 按事发时的市场行情计算,这些数字的货币相当于人民币总额的5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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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s token”平台上被誉为“币圈第一大资金盘”,主犯被捕时,比特币价格曾一度下跌30%。

公安部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国公安机关侦查的第一起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购犯罪案件,也是“猎狐2019”专项行动的10个典型案例之一。

数字货币邮购!

同样的犯罪方法不同的交易媒介

嫌疑人陈某、丁某、彭某是“plus token”平台的构建者。 年初,三人策划构建“plus token”平台,并于年5月1日平台app正式上线。

“plus token,收集技术和梦想的钱包”迄今为止的传销犯罪创造了“顶级”的概念来掩盖诈骗,这个事件也是如此。

在宣传视频中,犯罪嫌疑人将国内制作的传销平台称为海外知名企业品牌技术核心团队开发的数字货币钱包和交易平台,可以实现数字货币的智能增值服务。

但是,要取得平台的参加资格,需要在线推荐。 为了获得平台的“智能搬砖收益”,也就是“静态收益”,需要支付“门槛费”。 支付至少相当于500美元的数字货币,打开“智能狗”,也被称为“智能搬砖机器人”,每月收益为本金的6%至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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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要说隐藏着“智能搬砖收益”,“链接收益”也被称为“动态收益”,是赤裸裸的传销。

在“plus token”平台上设定的“链接收益”分为“直接链接收益”和“间接链接收益”两种。 “直接链接收益”为第一层下线各账户“智能搬砖收益”的100%; “间接链接收益”为二级至十级下线各账户“智能搬砖收益”的10%。

为了鼓励会员迅速发展越来越多层次的底线,“plus token”平台还推出了“高管佣金”奖励模式。 这些“高管”根据快速发展的会员阶层和规模,从低到高依次称为“大户”、“大神”、“创造”,其中“大户”、“大咖”、“大神”是所有快速发展的下线“智能” “创造”根据“大神”的待遇,享受平台的利润红利、月度奖、年度奖,红利在150万美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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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s token”平台接受比特币、以太币等主要数字货币,但所有收入、佣金均以“plus货币”支付给会员。 “plus货币”是陈某等嫌疑人自制的“虚拟货币”,实际上没有任何价值,其发行量、价格、涨价也由陈某管理。 会员获得的“plus货币”可以卖给下线,也可以通过平台的交换转化为主流数字货币,但是兑现需要后台的手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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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媒介不同,但庞氏骗局本质不变”盐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杨磊表示,“plus token”平台的静态、动态奖金制度设置与过去的传销平台类似,只是区块链、数字

你在哪里跑步?

区块链“护体”也掩盖不了犯罪事实

“plus token”平台不接受现金交易,要成为会员必须购买比特币、以太币等数字货币,以数字货币入会。

民警向记者表示,在领导的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中,陈某、彭某曾参与过传销活动,熟悉传销的运营模式,丁某熟悉区块链技术。 三个人搭建“plus token”平台,就是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匿名性,向中心化的优势组织传销,牟取暴利,逃避银行监管和公安机关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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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狡猾的是,嫌疑人花钱雇了两名外籍人士做“傀儡”,包装成平台“创始人”,出席日常各项活动。 前三名的嫌疑人躲在小组里,在幕后远程驾驶。

在这个分销集团内部,技术集团、市场宣传集团、顾客服务集团比较独立,分散在国内很多地区。 2019年初,陈某等3人又将3组人员转移到国外不同国家,使警方调查、打击更加困难。

“试图利用区块链技术规避监管和打击,是近年来新型涉网经济犯罪的突出优势。 ”。 梅继军说。

据介绍,数字货币与人民币等法定货币的流通方法不同,不存在交易账号和交易流水等。 在案件被调查之初,办事员确实遇到了很多问题。 例如,参加者是谁? 相关资金流向哪里? 另外,对热钱包、冷钱包等有点新概念也缺乏理解。

“揭秘特大互联网传销案:200余万人参加,花钱请老外冒充创始人”

但是,通过创新实践,完全利用经侦新闻化建设的成果,警方最终彻底查清了该传销集团的组织结构、人员水平和资金流向等情况,将该犯罪集团在网上一扫而空。 基于此案,盐城公安机关开发建立了数字货币犯罪打击平台。 梅继军说:“新的涉网经济犯罪手段更加隐蔽,但终究无法掩盖犯罪事实。”

“揭秘特大互联网传销案:200余万人参加,花钱请老外冒充创始人”

在此案中,公安机关查获了部分数字货币,但大部分数字货币仍被传销集团用于“当头棒喝”的奖励和日常支出及个人浪费。

警察特别注意

在传销犯罪活动中,除组织者和少数等级较高的骨干成员外,大多数人最终都是血本无归,投资者必须警惕,不要留下不法分子可以乘坐的机会。

原标题:“特大网购事件曝光: 200万人参与,事件价值超过500亿人! 请付钱冒充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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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揭秘特大互联网传销案:200余万人参加,花钱请老外冒充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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