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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刘名洋)表示,由于立体版“5年高考3年模拟”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出版企业向法庭起诉了国家知识产权局。 11月4日,新京报记者从该企业的代理律师那里获悉,北京高院日前做出二审判决,上述企业申请注册商标的需求得到支持。
是曲一线企业申请注册的“5年高考3年模拟”的商标,下面是立体版的商标。 回答者的提供图
注册立体声版的商标被驳回了
"只是平面版的商标,对维权有抵触. "
2019年,北京曲一线图书策划有限企业(简称“曲一线企业”)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
事情起因是曲一线企业申请了注册字体带有阴影的“5年高考3年模拟”立体版商标,但注册申请被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
曲一线企业代理律师尹智强告诉新京报记者,企业此前只注册了平面版商标,没有立体版商标。 “与以前的平面版相比,商标复制品是一样的,但只是给字体蒙上了阴影,看起来就像立体的一样。 ”
由于盗版流入市场的“5年高考3年模拟”书籍、点心大礼包等商品也以书籍名称出售,企业只有平面版商标,在维权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阻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方面认为,曲线企业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说明商标之争已被实际采用,取得了具有识别意义的显著性等优点。 因此,驳回上述商标申请注册。
10月21日,北京高院对该案作出二审行政判决。 页面的屏幕快照
二审判决
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得到法院的支持
11月4日,尹智强告诉新京报记者,曲一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诉讼有新进展,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得到法院支持,案件判决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
一审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曲一线企业的诉讼请求。
据尹智强称,一审法院控诉商标之争为汉字“五年高考三年模拟”,认为这可以让相关公众更容易理解“高考考试和模拟考试”的关联。 复审商品中,只直接展示商品用途等优势,先行商标经由曲线企业的商业采用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不足以说明商业信用争夺商标。
新京报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称,10月21日,北京高院对案件作出二审行政判决。
判决书指出,法院认为,根据法条规定,只能直接表示商品质量、功能、用途和其他优势的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但是,前项记载的标记因采用而取得显着特征,容易识别时,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制作的《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第26142031号‘5年高考3年模拟’商标提出商标驳回请求,并重新决定。
左燕燕
校对薛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