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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1月27日(记者吴公然) 11月27日,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刘孙承辞去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刘孙承是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人员。
免除:董石桂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人员职务雷丰超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人员职务苗霞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刘业军的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程铁梁的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人员职务廖红的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人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