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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赵庆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判决书,某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分行原行长张颖合同诈骗罪被判刑。 这位80后女行长利用职务便利,欺骗受害者购买虚假理财产品,骗取人民币27亿元。 法院宣布维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张颖,女,1980年3月27日出生,是某银行北京分行天桥分行原行长,住北京市海淀区。 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去年4月13日被拘留,并以合同诈骗罪于同年5月19日被逮捕。
肖野,男,1983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某银行北京分行航空天桥分行原副行长,住辽宁省锦州市。 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去年4月17日被拘留,并以合同诈骗罪于同年5月19日被逮捕。
欺骗受害者购买虚假理财产品,骗取147人共计27亿46千万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认定:
被告张颖担任某银行北京分行天桥支行行长期间,年来以高利率为吸引力诱饵,引诱受害者签订虚假理财产品购买或转让合同,将购买或转让虚假理财产品的钱转入其管理的个人银行账户,共计27.46亿元(以下 张颖将骗取的钱用于购买不动产、汽车、奢侈品,并向个人、公司支付额外的存款利润费。
被告肖野是上述银行北京分行负责天桥分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副行长,知道被告张颖向被害人转让虚假理财产品,但协助张颖向被害人销售虚假理财产品,并在虚假理财产品转让协议书上伪造签名,导致张颖被航空天桥分行员工何蘂(已被判决, 年4月12日,张颖在调查期间,张颖、肖野指示航空天桥支行工作人员删除张颖、肖野、航空天桥支行工作人员电脑中虚假理财产品的相关内容数据,转移张颖、肖野处虚假理财合同、销售记录和伪造的储蓄业务。
被告张颖于去年4月13日被捕,被告肖野于去年4月17日被捕受审。 事件发生后,一些有关款项被冻结、扣押或扣押。 民生银行在年5月至2019年4月期间,代为赔偿了大部分受害者的损失。
一审法院认定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听写、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为上述事实的证据。
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一审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一、判处被告人张颖犯合同诈骗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二、被告人肖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十万元。 三、责令被告人赔偿张颖违法所得。 扣押、扣押、冻结的财产,以张颖的赔偿金作为抵押,未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后,返还民生银行。 与犯罪事实无关,归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解决。
一审判决后,张颖、肖野提出上诉。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护北京01刑初69号刑事判决的第一款、第三款,即被告人张颖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责令被告人赔偿张颖违法所得。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01刑初69号刑事判决的第二款,即撤销被告人肖野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10万元。
上诉人肖野犯有吸收客户资金不收款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9万元。
判决书详情:张颖不构成自首,指示工作人员秘密转移唐卡、蜜蜡等物品,并指示工作人员删除重要证据。
根据二审法院判决书,张颖不构成自首,首先,张颖去北京分行之前,明确了北京分行在航空天桥分行销售的涉案理财产品不能系统查询,涉及理财转让“一对多”的明显违规问题,一定的违法犯罪线索?
其次,自动投票应该有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控制之下的意识。 张颖接到上级北京分行电话通知后不久,就给北京分行打电话,让张颖把收拾好的唐卡、蜜蜡等物品送到张颖亲家。 张颖和微信指示员工删除电脑的所有合同文件,把抽屉里的合同拿走,导致重要证据丢失。
年4月13日16时左右,公安机关将其带走前,张颖用通信软件和何蘂信息表示,告诉何蘂联系相关人员,特意告诉他发送消息后删除。 张颖积极隐瞒其犯罪行为,诱使他人串供,客观上阻碍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调查,反映不出其投票的主动性,恰恰表明不是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
再次,张颖到达北京分店后不久,人身自由将受到限制。 北京分行从航空天桥分行发现伪造公章和虚假空白理财合同,但经国防部初步调查发现张颖涉嫌犯罪,应分行行长要求举报,举报结果只能被张颖本人被动接受。 因此,综合以上因素,张颖的行为不是自动向司法机关投票,也不是依法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