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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过一边坐飞机一边开庭的奇观吗? 这是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卷宗中“发生”的罕见一幕。
河东法院法官制作的庭审记录包括原告出庭参加庭审、发表意见、签署庭审记录。 另一方面,相关方面后来调动的民航新闻证实,原告当时正在航班上。
“法官涉嫌伪造审判记录。 应该怎么处置呢? ”。 一位微博网友问道。
被告白俄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他不了解案件开庭、审判、判决的全过程,在购买高铁票之前发现自己被列为“老赖”。
记者跟踪调查发现,该“空中开庭”的奇案还有很多疑点:法院掌握被告住所地的情况下,居然通过公告送达18次,被告缺席审判,失去诉讼权利,案件的审判时间和公告时间不一致。
对此,案件原告权某表示,两次开庭都是他们自己的,但不记得第一次开庭的确切时间,如果航班新闻和第二次开庭时间发生冲突,则有可能买了机票后就没有乘坐。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暂时不方便接受采访。
突然被认为是“老赖”
白露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年7月中旬,她在12306购买高铁票时,未能出票。 原因是被法院依法限制了高成本,坐不上g字头列车。 随后,白俄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银行解释说,她因河东法院发生案件而被限制并花费。
一头雾水的白露在中国的执业新闻公开网上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她就被列为失信的被执行人,也就是“老赖”。
根据记者提供的中国执业新闻发布网截图,失信新闻执业法院为天津河东法院,执业依据为4个文号(其他联合执业因被申请人申请被撤销),立案时间均为年。
虽然是当事人,但白露对这4起判决一无所知。 她向河东法院申请调卷后,得知5起案件均由她此前的商业伙伴权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地址还在公告送货
五份判决书来源于一个案件。 权某与白俄两人一起开办企业,但清算时发生经济纠纷,权某以损害股东利益为由向法庭起诉白俄,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后支持权某的诉讼请求,白俄应承担107万的还款义务。
判决书中记载:“被告白俄凭本院传票合法传唤也没有来到法庭参加诉讼。” 但是白露声称,她从未收到过案件的法律文书,对这个案件一无所知。
据白露介绍,在长达19个月的审理期间,所有起诉书、应诉通知、判决书的领取等法律文书,法院均发送了全部使用公告,共18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只有在受益人失踪或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时,才使用公告进行送达。
《华夏时报》记者在原告诉状中观察到白露居住地为天津市河东区,这也是案件在河东法院审理的原因。 但白露说,这个地址和她没有任何关系,自己一直住在汉沽区。
原告权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去河东地址,白露从2004年到2008年住在那里。
白露提供了这个地址所在的居民委员会的说明,证明这个地址从2000年开始10多年间是房主居住,没有出租的。 白露先生说:“权先生涉嫌故意提供错误的地址,发票无法送达设计。”
在法院的判决书中,修改了白露的地址,显然法院进行了调查,但使用公告送达。 “法院的方法显然不恰当,”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主任贾启华律师说。
调查书被指出是伪造的
在查阅文件时,判决书中的一句话引起了白俄母亲的观察,称:“本案于去年3月27日,年1月4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权某出庭参加诉讼。” 白妈妈说,我记得1月4日元旦假期刚结束,当天上午在天津机场看到权某时,他是怎么在同一天参加审判的。
“这真是一个很大的巧合。 如果没有母亲提供的这个重要消息,这个事件将成为永久的冤案。 ”。 白露说。
在白俄的要求下,河东检察院和河东法院向民航总局查询登机新闻,确认权某于年1月4日乘坐7点50分的航班飞往上海,于9点35分落地。
“此时,他在天津飞往上海的飞机上,审判是在空进行的吗? 只要证明这是虚假开庭,法院就伪造了审判记录。 ”白露指出。
权氏在两次审判中确定了本人在场,但是关于航班新闻,他说时间太长记不住了,有可能是买了机票之后自己没有乘坐。
《华夏时报》记者还表示,在此次开庭笔录中,议院其他成员加盖印章,观察到只有出庭的代理审判员李铁是手写签名。 为此,记者致电李铁核实情况,但没有人接电话。
贾启华认为,审判员李铁声称对审判不了解,表示案件有问题,需要监察委员会和检察院介入调查真实原因。 他说:“如果笔录是虚假的,则由相关负责人负责,重大的将构成犯罪。”
通知配送后时间变更
不仅是第二次,第一次审判的时间也有问题。
文件中收录了河东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时间的公告,刊登在年12月24日发布的《人民法院报》中。 公告称:“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视为送达。 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的第二天起15日和30日以内。 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天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 ”。
据此,估计开庭时间为当年3月27日上午9点。 他说,权先生也记得上午开庭。 这和开庭笔录的时间有偏差。
第一次开庭的笔记的落款时刻是“年2月27日下午14:00”。 白露说,案卷中没有变更开庭时间的公告。
“民事诉讼对开庭时间要求严格,明确后不能随意变更。 特别是经过公告送达的开庭时间,如果有变更,当然要重新公告新的开庭时间。 对失踪的当事人,应当公告任何诉讼程序行为的通知。 ”。 贾启华说。
《华夏时报》记者联系河东法院和该案主审法官李蓓,对方以未经天津高院许可为由,未对相关问题做出回应。
北京市浩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云志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受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涉嫌伪造、改造有关材料,造成虚假案件枉法审判,或者枉法审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枉法审判。 相关案件的负责法官确实伪造审判记录,违法寄送诉讼文件,故意剥夺当事人诉讼权利,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控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