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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疫情防控期间轿车指标比较有效期限调整。
1月30日,记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获悉,天津市从年1月24日凌晨0点开始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级应答(以下简称“一级应答”)。 为了减少居民流动,不凝聚人们,阻断疫病的传播,我市的乘用车指标比较有效期限也在增加。
在疫情预防控制期间,为了保障轿车指标比较有效地被采用,个体及单位名称的轿车指标比较调整有效期限,指标比较有效期限在年1月23日(含)之前失效的情况下,依然是现行的“天津市轿车总量限制管理” 指标比较有效期从年1月24日(含)到一级应答结束日到期的,不采用的,比较有效期从一级应答结束日延长60天。 如果指标在一次响应结束日(包括)之前取得,没有比较有效地采用,则可以根据原指标的比较有效期延长30天。
另外,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建议市民尽量通过天津网上的事务大厅或天津政务app (津心处理)进行轿车的控制业务。 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在就业影响指标上申请或录用的,疫情防控期间或结束后,可以随时通过公共服务热线“88908890管制专座”登记或咨询,管制服务机构分配人员“全过程” (记者万红)
(责任篇:陶建,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