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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近日发布通知,调整2016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从2015年9月1日起,政府补贴人均增加60元,个人缴费人均增加30元。学生和儿童的资助标准从每人每年740元提高到830元,个人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100元,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670元提高到730元。各级成年居民的资助标准分别从760元、990元和850元的每人每年1290元提高到1080元和138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分别由90元、320元和620元调整为120元、350元和650元。政府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670元调整到7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