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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深入前线,进行全面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镇内“散污”企业发展情况,明确任务要求,进行全面部署,组织政府干部深入一线,根据情节和企业进行一对一安排,确保调查无盲点。第二,集中力量立即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搬迁和升级企业逐一安排认证和销售编号,并加大惩戒力度。对于就地升级企业中未进行环境评价的企业,应按照要求实施“两破三清”措施。到目前为止,已有154家企业进行了就地升级,39家企业进行了搬迁和升级,3家企业被关闭和取缔。第三,完善机制,加强监督。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开辟群众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整改,将“分散污染”企业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