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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批准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市委、市政府决定取消静海县和宁河县,设立静海区和宁河区,原行政区和政府所在地不变。目前,撤县撤区工作有序开展。(天津发布)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静海、宁河撤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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