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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自2014年中宣部等9个部门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勒索和虚假新闻专项行动以来,第七次公开报道查处违法案件。共有15家媒体和17名编辑受到处罚和处理。(新华社观点)1。《扬子晚报》违法案件调查。2014年12月19日,一家网站发布了一份报告,“成都男人只需花50万元买20张火车票就能给女朋友的岳母送上一份快乐的嫁妆。”2014年12月21日,江苏《扬子晚报》未经核实,对上述报道进行了改编,并以“男人抢20张火车票送一半彩礼给女友的婆婆大月”为题发表经过调查,这个消息是一个偷票的软件公司捏造的假消息。对此,江苏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依法对《扬子晚报》发出警告,并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武汉晚报》等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李玉刚出家台北”——微博引发的虚假新闻在网上传播后,湖北《武汉晚报》、《荆州日报》、江西《赣州晚报》、内蒙古《包头晚报》、《内蒙古晨报》、《北方新报》、《红山晚报》未经核实被转载。对此,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分别对《武汉晚报》、《荆州日报》、《赣州晚报》、《包头晚报》、《内蒙古晨报》、《北方新闻》、《红山晚报》进行了处理。
第三,对《南方都市报》前记者王星的调查和处罚。2014年12月,王星在《南方都市报》当记者时,没有采访当事人的家属、单位和医院,根据河南当地的传言,写了一篇题为《三个月前河南平顶山市女公务员自杀没有正式通知》的文章,在微信公众号“申℃发布经核实,该报道中关于该女官员自杀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导致虚假新闻传播。报纸敦促王星退出。对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王星列为不良新闻采编行为记录,并禁止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五年。
四、华夏网络违法行为调查。2015年1月9日,由华夏时报运营的Huaxia.com出版了《罗马南方航空公司三大重要部门全部倒下来》一书经核实,报道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导致虚假新闻传播。对此,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华夏时报》发出警告,并处以2万元的行政处罚。王潇予警告,罚款2000元。
五、杜南网络等违法案件查处情况。2015年1月13日,《南方都市报》运营的杜南网、新闻客户和法人微博发布了“裸女跳入河中,救援人员遭遇冷衰退”的消息。2015年1月14日,《海南南国都市报》、《江苏靖江日报》、《山东生活日报》未经核实转载了该消息。经过核实,这是一个假消息,将两个在不同时间发生在两个地方的事件拼接在一起。对此,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依法分别对《南方都市报》、《南方都市报》、《靖江日报》、《生活日报》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并责令《南方都市报》调离相关编辑岗位。
六、湖南广播电视城市频道《潇湘晨报》违规查处。2015年6月12日,湖南广播电视台城市频道的城市1时间栏目播出了一则新闻,标题为“长沙股民170万元四倍融资,一股两亏,一限一亏,一亏一跳”。6月13日,《潇湘晨报》未经核实被转载,标题为“该男子坠楼时爱炒股的警察排除了杀人嫌疑,知情人声称他在一只重仓股中损失了170万元”。经过核实,该报告既没有采访死者家属,也没有警察的最终结论。湖南广播电视台和《潇湘晨报》在没有充分的事实证据和完整的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发表和播出,导致报道失实。对此,湖南新闻出版广播局责令湖南广播电视台通报批评市频道主任和相关栏目的制作人,并调离相关编辑岗位,处理全台的通报批评。向《潇湘晨报》发出了警告通知,责令该报批评相关编辑人员、部门主管和值班主编,并处以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