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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经市政府批准,天津市启动了二级(橙色)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除高速公路外,对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上的中重型卡车实行单、双号限行管理。
根据规定,本市及其他城市的中、重型汽车(包括持有各类货运机动车通行证的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高速公路除外)上全天按单双号行驶,持英文字母牌照的按双号行驶。
通知指出,不受限制的车辆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等特种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辆;从事卫生、园艺和道路维护作业的专业车辆;本市未更换新能源许可和新能源许可的新能源汽车。
通知强调,对违反限制的行为,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