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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规范化管理,河北省区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所近日与区卫生委员会妇幼科、区妇幼保健中心开展了全覆盖监督检查。
重点查阅与《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和管理相关的相关文件和档案,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加强风险防控;鉴于产妇分娩涉及的科室和检查多的特点,检索该期刊,对产妇从入院到出院的所有病历进行检查,尤其是对新生儿疾病的筛查。在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前,应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如实告知新生儿监护人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项目、条件、方法、敏感性和费用,并征得签字同意。是否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的血样采集和检验以及新生儿听力的初步筛查。检查助产士在《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签名是否与病历中显示的实际助产士一致,参与产妇分娩的医务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格,进行镇痛分娩麻醉操作的医师是否具有相应的麻醉执业资格等。严禁相关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加强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和管理机构的法律观念,加强了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为辖区创造了“关爱新生、关爱母婴”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