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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关键时期 受经济下行压力和COVID-19肺炎疫情叠加影响,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度加大,就业形势复杂严峻 对此,市教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推出了18项措施,全面帮助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 组织网上招聘会,市教委将会同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及部分区政府开展网上招聘 巩固就业信息服务的合力,各高校利用全校的力量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服务 优化网上就业服务,加快天津大学就业信息服务平台2.0版建设,实现人员和岗位信息的智能匹配和准确推送,推进网上面试和网上签约 加强网上就业和创业指导,市教委将重点推荐一批优秀的就业指导课程供毕业生参考和使用 为促进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各高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特殊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以及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招聘工作。应及时通知学生笔试面试时间的调整。 高等院校要着力服务扶贫和农村振兴战略,落实学费补偿、基层就业补偿贷款、研究生加分等优惠政策 支持毕业生多渠道就业。高校要深入挖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支持毕业生以新的就业形式和灵活的就业方式实现多元化就业 积极引导大学毕业生参军,对毕业生进行准确的宣传动员和重点征集 加大高校毕业生补充师资的力度,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努力增加招生机构和岗位,并在2020年大规模招收高校毕业生 继续推动大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进一步拓宽实习渠道 为增加毕业生深造的机会,高校应综合考虑办学条件,积极申请增加研究生和普通专科学生的招生计划 加强思想教育和就业心理咨询。针对当前的就业形势和疫情的影响,高校应及时了解毕业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指导工作 加强对湖北等重点地区和重点群体的就业援助。高校应关注湖北尤其是武汉大学生的就业,研究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政策,并以“一对一”的方式为每个湖北毕业生提供特殊的就业指导。推荐工作,协调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 保护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在教育系统招聘活动中,拒绝在疫情严重地区招聘的高校毕业生的招聘信息不得发布。严格禁止设置性别和种族等歧视性条件以及机构和培训方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限制性条件 改革和完善就业统计制度,严格遵守就业合同工作“四不准”的要求,即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得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与毕业生合同签订挂钩。不允许以家庭档案保管为由说服毕业生签署虚假的就业协议。不允许使用毕业生实习和实习生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完善就业状况反馈机制,广泛开展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线跟踪调查 适当延长毕业生的就业时间。高等学校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就业签约时间,对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及时办理就业手续。全市将毕业生注册证办理时间延长至2020年9月1日。 为加强统筹部署,市教委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设立了高校就业信息服务中心,加强大数据分析研究和就业促进工作 同时,我们将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卫生、公安、金融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共同研究制定稳定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共同促进毕业生就业和创业 为强化高校的责任,高校应把毕业生就业作为当前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认真实施“一号工程”,及时掌握毕业生的求职心态和就业进度,帮助学生解决就业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来源:天津新闻信息网

标题:18条措施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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