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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政府召开会议,对社会保障费征收改革方案的实施作出安排。副区长金强、刘彤出席会议;社会保障系统、税务系统单位和街道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从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将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根据天津市的具体实施方案,部分征收工作由街道劳动服务中心承担。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相关培训、系统升级和硬件设施准备工作应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金强指出,社会保障费征收改革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各街道和有关单位要把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大局,密切配合,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为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确保人民的工作报酬不受影响,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