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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建立并应用“首表”月报制度,全面严格推进落实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该系统澄清了12类问题,如“在思想、作风、纪律、家庭作风等方面有迹象和倾向。”“有群众议论,有社会谣言”,“问题比较普遍,没有实质性内容,或者难以核实,找不到”,确定了提醒谈话、警告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责令口头或书面检查等11种适用方法。
该制度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有效使用“第一种形式”,严格监督管理干部日常教育工作,并指定专人填写“第一种形式应用情况”和“党委(党组)使用“第一种形式月报”,汇总上报月度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党的主要职责实施全面严格的检查和绩效考核,切实抓好早抓、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