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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网消息(记者孙海晨)为配合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及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我区近日组织了一次《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的重新发布活动。活动由市安监局副局长郭颂主持,副区长刘广生出席。
宣传活动紧紧围绕2017年安全生产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深入开展宣传,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引导各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与会者普遍认为,他们对《条例》的意义和企业的主要职责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都表示要按照《条例》履行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依法经营,确保安全。
450余人参加了会议,包括全区各委、办、局的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各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领导,社区安全管理人员,全区重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