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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创造安全健康的游泳环境,河北区卫生监督所近日对辖区内6个运行中的游泳场所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采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抽查“双随机一公开”与天津市监督抽查计划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游泳池开放期间是否有月度水质检测报告;游泳池水中余氯、ph值和温度的检测和宣传,张贴禁止游泳的标志;对游泳池水循环消毒设备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大多数单位都能按要求执行各种卫生要求。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在监督检查的同时,卫生监督员对游泳池水中的余氯、ph值、浊度和温度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卫生监督员要求工作人员立即补充新水,并准确添加消毒剂,以确保池水的温度和余氯达到标准。
下一步,我院将对游泳场所专项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常见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及时开展健康培训,有效提高游泳场所负责人的责任感和法律观念。继续保持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的高压态势,完善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的长效机制。坚持在游泳季节,每月开展专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该地区人民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