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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霍宇辉)近日,有不少市民前往区房管局服务大厅咨询小区物业维修资金方面的问题。针对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等话题,区房管部门提示,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有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还有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住户如果遇到四类突发情况需要紧急抢修,可申请应急解危专项维修资金,且不需要“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
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以物业小区为单位统一记账、统筹使用,无需“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确认,只要认定属于应急资金使用范围的,由业主委员会签署意见即可申请使用,能够有效发挥该资金的应急保障作用。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可用于突发紧急情况的抢修,包括这四类情形:一是局部屋面和外墙渗漏、外墙脱落等受益范围、责任人无法界定的;二是突发电梯故障、排水管道破裂漏水等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三是消防设施、设备监控系统、围墙、大门损坏,局部道路破损、塌陷,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四是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紧急维修项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维修内容除外。
如果小区要维修的部位不属于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范围,需要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必须经“双三分之二”业主签字确认。“双三分之二”业主是指: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申请时需要多少业主的“双三分之二”签字同意,应取决于维修部位、维修范围所涉及的受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