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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纪委、区纪委关于防控新皇冠肺炎疫情的要求,坚持“六严六禁”原则,加强疫情防控监管, 地区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加强了对疫情防控中违纪违法线索举报的受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范围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以及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防疫不作为等问题。
3.隐瞒、谎报、漏报、迟报重要疫情信息、导致疫情蔓延等问题。
4.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秩序,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防疫和控制工作等问题。
5 .贪污、挪用、截留和挤占防疫物资和资金等问题。
6 .对群众反映的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7 .其他与防疫工作有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报告方法
区纪委监察委员会举报电话:022-12388
报告网站:
https://tianjin.12388.gov.cn/binhaixinqu/
(根据防疫和控制工作的需要,暂时不接待群众来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