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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日前获悉,即日起至今年底,本市城乡居民已进入明年度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期,城乡居民可在街道、行政村就近办理参保登记,凭相关手续到指定缴费银行办理缴费手续。学生、儿童在学校、幼儿园统一办理参保登记缴费。
本市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标准为: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70元提高到100元,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670元提高到730元。成年居民个人缴费分为650元、350元、120元三档,缴费档次由居民家庭自愿选择。按规定,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政府为参保人员每年每人补助730元。
工作人员提醒:符合参加居民医保条件人员,应在今年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因特殊原因,未在参保缴费期内办理手续的居民,由市医保经办机构在2016年1月按照成年居民低档筹资标准,从其生活补助费中扣缴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